各有关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开展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领取我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所需提交资料
1、近1年城乡居民(或新农保)养老金发放证明材料。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生活照(手机拍摄即可)。
照片要求:照片须是本人手持身份证和2021年12月份报纸合影,且能清晰显示身份证号和报纸日期。
3、若申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为去世职工子女,年满18周岁且是在校学生的(不包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读证明。
三、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15日前将以上审核材料送至人事处社保科(综合楼225室)或者将以上审核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bk@zua.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遗属+姓名”。
四、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将继续按月发放下一年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不再符合学校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时终止);对于未按时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者将暂停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亡故,请家属务必于1个月内向人事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晚报或瞒报,一经发现将追回冒领金额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每年12月为年审时间,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供材料参加年审。
联系电话:0371-61912669
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