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处、室)、校直各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校人字〔2019〕32号)、校人字〔2019〕33-37号系列文件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教职工岗位聘用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学校在编在岗及人事代理人员(不含还未进行准聘期考核的博士)。
2.中层干部的管理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部署安排。
3.“双岗双责”人员除须按照相应管理岗位进行考核外,还须至二级院(部)按照所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考核。
4.博士准聘期的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二、考核周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和结果
(一)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4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5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6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7号)文件内容,进行各类岗位基本职责考核。
考核时要坚持以德为先,始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摆在考核首位,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考核结果
学年岗位聘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不定等次。
(三)优秀比例
岗位聘用考核优秀比例为15%,所有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比例推选。其中中层干部优秀等次名额由校党委组织部分配,辅导员优秀等次名额由学生处分配,均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数。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薪酬分配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岗位基本职责的考核工作。其中,辅导员的岗位聘用考核工作由学生处组织负责。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为传达通知、安排部署、个人填表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为单位综合评价、审核、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5日为确定考核结果、填写考核意见及汇总材料时间;2025年9月26日为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
各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岗位聘用学年考核材料至考核办公室(综合楼228室):
1.报送《2024-2025学年岗位聘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纸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报送《2024-2025学年岗位聘用考核总结》(纸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报送《2024-2025学年岗位聘用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档至zuakaohe@zua.edu.cn。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岗位聘用考核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岗位聘用考核工作要求展开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考核质量。
2.岗位聘用考核工作要坚持标准,切合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涉及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相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3.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将依照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4.学校将对由各单位审定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对在考核过程中对考核结果把关审核不严的单位,将核减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优秀指标,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或问题可进行申诉或投诉,申诉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学校和各单位岗位聘用考核工作小组有责任为当事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对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
联系人:王院红 联系电话:61912667
附件1:2024-2025学年岗位聘用考核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岗位聘用考核结果汇总表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