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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作者: 陈老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21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1114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6141号)要求、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做好教职工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目及学时要求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www.hnzjgl.gov.cn/cms-web/file?moduleCode=notice&articleId=37)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普及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法治思维、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专业科目紧密跟踪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式

1.公需科目

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思政教育及活动、安全教育及活动、警示教育及活动等;亦可自主选择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的免费公需科目课程网络学习

选择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2.专业科目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函〔2026〕39号)(https://www.hnzjgl.gov.cn/cms-web/file?moduleCode=policy&articleId=27)相关规定,可通过课题(项目)研究、著作与论文撰写、专业学习与交流、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服务基层活动等14种方式开展。

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也可进入我校人事处网站页面的“学习中心”模块进行学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管理人员

(一)管理人员培训科目及学时要求

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累计学时不少于90学时。

公共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

专业科目包括所聘岗位需要更新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管理实务,包括公共管理、财务、资产、人事、外事、安全、消防、保密、信息化等。

(二)管理人员培训方式

1.公共科目

管理人员可进入我校人事处网站页面的“学习中心”模块,也可登录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

2.专业科目

各单位管理人员可通过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专业科目的学习。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管理人员,可进入事处网站页面的“学习中心”模块进行学习。

管理人员培训也可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式进行。

三、工勤技能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培训学时每年须达到90学时的要求,按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执行。参加河南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人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培训,培训学时可在校内申请认定,其他人员可参照管理人员培训方式进行。

四、培训要求

(一)人员类别界定标准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类别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岗设类别予以界定。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科王老师,联系电话:61912665。

(二)学时认定方式

1.专业技术人员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选择线下或其他学习平台进行培训的,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函〔2026〕39号)(https://www.hnzjgl.gov.cn/cms-web/file?moduleCode=policy&articleId=27)规定进行学时审核认定。通过人事处网站页面的“学习中心”模块进行学习的,取得学时证书后,请先至教师发展办公室盖章,再上传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

2.管理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

我校管理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培训的,提供实证材料至教师发展办公室进行学时认定,也可参照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方式进行。

(二)完成时限

我校各类人员务必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并上传学时认定材料,以免耽误学时审核。

2021-2025年学时补录,请按照《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报工作提示》(附件2)要求进行,上传补录材料时,需同时上传单位开具的书面同意书。

联系人:王璇  陈柯帆

联系电话:61912668

附件1:【教师版研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教职工培训学习手册

附件2: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报工作提示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