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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人事处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6-06-30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671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

一、项目内容

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条件

1.在国外全日制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1年以上,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学位教育、访问学者、博士后科研、在国际知名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等

2.回国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取得博士学位;

4.能够独立主持科研开发工作并取得所在专业领域认可,申报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一定前瞻性;

5.对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业领域和生物育种、农业科技、文化艺术等我省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予以适当倾斜;

6.诚信守法,在国()内外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在本领域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属于省内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间和年龄限制。

申报人如已获国家级引才类项目、省级重点引才项目或往年度本项目资助,不得重复申请本经费资助。

(二)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申报条件

本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支持项目通过“河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产生。

三、名额分配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

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二)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

参照“河南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规程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

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或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表。

2.留学人员身份、学习和科研经历、学历学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需胶装成册)。

3.承诺书。

请于2026年7月6日中午12点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228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8份、证明材料(需胶装成册)1份、承诺书1份。


联系人:王一栋

联系电话:61912665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