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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4-07-16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

1.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高等学校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2.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

(二)推荐名额

全校共有2个推荐名额,全校各单位推荐指标均为1名,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文件要求,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业绩

原则上近五年内应同时取得下列成果:

1.管理业绩突出,有效带领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

2.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 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考核材料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推荐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2024年度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简表》10份,同时报电子版;

3.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 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获奖、表彰。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论文、论著。2019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4)科研校验项目。2019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5)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文档

上述书面材料中1-3项所有电子文档请发送至人事处徐璐OA便签。

系 人:徐璐

联系电话:61912668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综合楼228室

请各单位于7月19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