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登记考核服务中心的通知,现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王老师61912667,杜老师61912669。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2〕3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考核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考核范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办公设备维修工等62个工种(附件1)中进行。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2022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岗位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省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中领取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且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省级援助医疗队中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和受到省级以上抗击疫情专项表彰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9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需要现场审查确认人员申报材料的,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考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查确认。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人员,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http://bm.hnsgkb.com),实名注册后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可登录河南省工考中心网站(http://www.hnsgkb.com),在“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安排”专栏内查看。
(三)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档案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同意报考后提交本级工考管理机构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年度考核结果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备案后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在考试前上传完毕。申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应落实人事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已承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报名”的县(市),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的资格审查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考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县(市)报名资格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权赋能改革平稳进行。省直、中央驻郑单位的申报人员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后,各级工考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有关申报材料中的文件、证书原件退回申报单位。对容缺后补的申报人员,应在考试前根据补充上传的相关申报材料,确定最终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工考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两年内禁止再次申报;已经通过考核取得证书的,撤销并收回已经取得的证书。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满分均为100分。
(二)一级(高级技师)考评采取理论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1日—3月4日,各单位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http://bm.hnsgkb.com)核对相关信息,确保单位名称准确、规范;新组建单位及之前未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网上报名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同级工考管理机构并领取网上报名管理账户及密码;各级工考管理机构完成单位名称检查更新工作,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技术准备工作。
(二)3月7日—3月31日,网上注册报名。其中各等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3月7日—3月21日网上注册报名,3月21日24时后停止受理注册报名。
2.一级(高级技师):3月16日—3月31日网上注册报名,3月31日24时后停止受理注册报名。
申报人员应在以上具体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http://bm.hnsgkb.com),注册后进行报名。
(三)3月7日—4月15日,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报名信息材料汇总上报。其中各等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3月7日—3月25日,各单位应于3月21日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一级(高级技师):3月16日—4月15日,各报考单位应于4月11日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打印本单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册表、需现场审查人员名册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到同级工考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开通网上缴费的市县,申报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直接在报名网站上完成缴费。
(四)4月—7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一级(高级技师)培训。
(五)7月—11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和一级(高级技师)考核。
(六)10月—12月,组织一级(高级技师)评审,公示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可根据省有关规定,在以上日程安排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培训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省工考中心备案。
六、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政策、原则和程序办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为本地区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工考管理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规范组织实施考核考务工作,有效提升培训、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二)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培训、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考试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考试安全保障。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网上报名信息、考试试题及成绩和答题信息、考试现场监控录像等资料的存储备份和安全保密工作。积极做好人机对话考试业务培训、电力安全保障、考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面实现考试现场全程监控。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纪律要求,加大巡视、监督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各地工考管理机构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引发考核考试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