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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19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校内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考,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各单位报考人员必须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请各单位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

4.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首先经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5.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校人事处或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学校人事处联系人:王东升,0371-60632668;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师胜祺,0371-69691953;徐军保,0371-69691951。

 

 

 附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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