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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聘任考核流程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23    点击:

聘任程序:

1.由校领导提名或学院书面申请,由聘任学院填写《郑州航院聘任兼职教授审批表》或《郑州航院聘任客座教授审批表》,并提供申请人简况及相关实证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学术分委员会对拟聘人员的品德修养、学术能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与贡献等进行评议,提出聘任理由,确定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报人事处初审。

2.人事处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处统一制作聘书并通知聘任学院领取。

4.聘任学院举行授聘仪式,颁发聘书。需要由校领导出面颁发聘书的,由学院向相关校领导汇报。

注: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聘用需提前7-10个工作日办理。

聘任条件请参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校人(201725号文件要求。

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根据任务确定聘期,聘期一般为3年,最长5年。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动解除,需要续聘的,采取前述同样的聘任程序。

 

考核:

聘任学院每年12月份对所聘兼职教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兼职教授履职考核表,并提供实证材料报人事处,学校根据履职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相关表格从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聘任考核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