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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0月校级青年英才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才项目    发布时间: 2021-11-1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校青年英才进一步提高科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确保终期考核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要求,现对202010月入选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202010月入选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40名入选基础支持计划及2名入选拔尖支持计划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考核内容主要对照《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的岗位职责要求,从基本职责、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三个方面考核其年度任务的完成进度。

二、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填写《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实证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装订。表格填报时,只填写文件规定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职责和任务,不得填写与文件规定无关的教学和科研内容;且已经参与过各教学院(部)二级分配的科研业绩,不得填入表格。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填报数据不实的情况,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推荐申报职称和各类科研、人才项目。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年度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把关,对照实证材料及教务、科研等业务系统工作数据认真核对。审核人员需要对表格内容的真实性、是否已参与该院(部)二级分配等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对各院(部)审核人员审核不严格,造成考核表提交信息不真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通报。

(三)各院(部)须召开学术委员会或考核专家小组会议,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以及对其青年英才工程要求的业绩作出客观评价,严格对照考核条件,慎重给出考核结论。

(四)各院(部)出具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基本情况,材料审核的真实性情况,考核专家组成员情况、考核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本次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学校将对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的青年英才继续资助支持,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各项待遇支持,并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核算已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及特贴,多发部分予以追回。聘期结束时能够完成聘期任务者可申请参加验收考核并补发相应待遇。

四、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郑州航院青年英才期考核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所在院(部)留存归档,另两份上报学校;考核对象提交的实证材料由院部存档备查。

各院(部)请于2021年1123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表及考核报告送至综合楼22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徐璐OA便签。联系人:徐璐(工号010184),联系电话:61912667

                                                                       人事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