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业务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24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业务实践教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申请业务实践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上报要求
1.《郑州航院教师业务实践工作日志》、《郑州航院教师业务实践工作总结》、《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业务实践出勤考核通报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业务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2),《郑州航院教师业务实践工作日志》可提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东升OA,其余材料请提交纸质版。
2.以PPT的形式进行不超过十分钟的考核汇报,主要内容为业务实践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并提交业绩成果实证材料(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考核时间
上报材料请于9月1日前报送至东校区综合楼228室,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