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16〕28号)和聘用合同约定,现对2016年入校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进行三年聘期期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入校的人事代理人员,共37人,其中辅导员22名由学生处负责通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的组织与程序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主管人事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及职工代表组成;
3.被考核人按照其受聘岗位类别对其聘期内完成相应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要求填写考核表(见附件2、3),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考核表及相关实证材料;
4.考核工作小组严格审核业绩材料,给出考核意见和初步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5.各二级单位公示全部考核材料和初步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各二级单位将考核报告、被考核人考核表(一式三份)及实证材料加盖各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东校区综合楼228室);
7.辅导员的考核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报送学生处进行审核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8.考核领导小组对报送的被考核人的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审定,公示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后最终确定。
三、考核标准
辅导员的聘期考核的标准由学生处制定,教师和党政管理人员的聘期考核标准参考校人字﹝2019﹞33、37号文件相应岗位管理的相关要求,其结果确定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教师
1.考核结果优秀
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良好,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师德师风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和教学事故,年度考核均合格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可为优秀。
(1)教学质量评价结果1次及以上优秀;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
(3)主持厅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
(4)获得厅级及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励1项(主持);
(5)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6)指导学校A+类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者或指导学校A类学生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者(限第1指导教师)。
(7)其他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优秀的情况。
2.考核结果合格
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德师风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考核结果可为合格。
3.考核结果不合格
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聘期未完成岗位基本职责任务;
(2)年度考核1次不合格或2次基本合格;
(3)聘期内出现师德师风不良事件;
(4)聘期内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5)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
(6)其他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不合格的情况。
(二)管理人员
1.考核结果优秀
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良好,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工作作风良好,服务满意度高,获得服务对象一致认可;无迟到、早退、旷工及病事假逾期等行为,年度考核均合格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可为优秀。
(1)年度考核结果2次及以上优秀;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
(3)其他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优秀的情况。
2.考核结果合格
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及病事假逾期等行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考核结果可为合格。
3.考核结果不合格
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聘期未完成岗位基本职责任务;
(2)年度考核1次不合格或2次基本合格;
(3)聘期内多次出现迟到、早退等行为;
(4)聘期内发生旷工及病事假逾期等行为;
(5)工作态度差,服务满意度低,年度内发生2次及以上或聘期内发生3次及以上被投诉情况的;
(6)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
(7)其他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不合格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于2019年12月10日将被考核人材料及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请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2.被考核人填写的考核表的工作业绩须为2016年入校以后至聘期结束期间取得,未在此时间的工作业绩不得计算入内;
3.考核表的负责人签字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字;
4.被考核人在填写考核表须保证内容真实,相关实证材料须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审核被考核人填写的材料是否属实,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联 系 人:刘浩天
联系电话:6191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