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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聘用合同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02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全员聘岗工作的安排,现将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流程做如下通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

一、人员范围

学校全体在岗人员。

二、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

1.确认人员选岗情况

按照前期工作部署,各单位已将本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员选岗情况及相应岗位任务提交人事处备案,人事处将审核后的人员选岗情况发送至各二级单位行政单位负责人oa便签,经本人和单位确认无误后的选岗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9124日下班前反馈至人事处。

2.聘用合同的签订

各二级单位于2019122日领取本单位聘用合同及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并按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确认的岗位类别和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聘用合同(第123910页)及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签订模板见附件)。

3.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于20191210日下班前将签订好的聘用合同提交人事处审核。

4.合同备案

对审核无误的聘用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由学校、二级单位及个人各持一份。

三、需要说明问题

1.参加本次全员聘岗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聘期时间从201991日开始,至2022831日止,聘期3年,不足3年到退休年龄的,聘期自退休之日结束。副教授五级及以下、科级及以下和工勤三级岗位及以下人员合同的甲方签字处由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其他人员合同的甲方签字处留空。如在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重新签订新的岗位聘用合同;

2.2019年引进博士(含返校博士)的聘用合同由人事处组织签订,时间自聘用手续完备之日起(聘用手续完备后到校的,按到校之日起),聘期为3年;2019年引进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合同由人事处单独组织签订,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聘期为3年;

3.20172018年引进未满三年聘期博士及人事代理人员等已签订过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但须签订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

4.2016年引进的已满三年聘期的博士按实际岗位类别和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聘期时间从201991日开始,至2022831日止,聘期3年;人事代理人员在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结束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该批人员的聘期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聘用手续未办理齐备人员、上学人员暂不签订聘用合同;

6.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的个人签名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7.聘用合同、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一式3份,双肩挑人员须填写两个岗位的岗位职责任务说明书共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