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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校教职工培训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王老师   信息来源:教师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5-08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1]114号文件相关规定及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均须完成相应岗位要求的培训任务,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或培训考试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给予嘉奖以上奖励,不得晋升岗位等级;工勤人员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不得申报工勤岗位等级考试、考核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全校教职工培训情况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统计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培训类型及学时要求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

(一)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是对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的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或者5天。公共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一般采取脱产培训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包括所聘或者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等,一般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以师带徒等方式进行。

(二)在岗培训

在岗培训是正常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的培训,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培育职业道德、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

管理人员在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行为规范、纪律要求等,公共科目培训一般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在一个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20学时或者3天的公共科目脱产培训。

专业科目包括所聘岗位需要更新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管理实务,包括公共管理、财务、资产、人事、外事、安全、消防、保密、信息化等,一般采取脱产培训、网络培训、集体学习等方式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培训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以及专业科目学习。

工勤技能人员在岗培训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岗培训

转岗培训是对岗位类型发生变化或者岗位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的培训,以提高适应新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一般应当在岗位类型或者岗位职责任务发生变化前完成,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发生变化后 3个月内完成,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或者5天。

(四)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是对参加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行动等特定任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的培训,以适应完成特定任务的要求。专项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由任务组织方根据该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可以采取团队集训等办法进行(新聘用工作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的,其培训时间计入岗前培训累计时间中)。

 四、统计要求

(一)教职工培训学时统计工作将纳入年度常规管理,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教职工培训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统计审核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将通知精神及统计要求传达至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填报本人培训情况并提交佐证材料。

(三)各单位审核本单位教职工培训情况及佐证材料,审核无误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职工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本次统计工作和2024年度师资培训经费使用考核工作一并开展。对使用2024年度学校下拨的师资培训经费的各教学院(部),相关培训项目须由院(部)据实填写附件1中“是否使用2024年度师资培训经费”、“报销费用”栏目,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个人培训提交培训申请(附件2)、培训通知、培训总结、培训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院(部)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提交培训报告(写明组织情况、教师参与情况及培训实效)、新闻稿、照片等相关资料。

3.年度师资培训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16日前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职工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228室,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办公室邮箱jsfz@zua.edu.cn。教职工提交的培训佐证材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各教学院(部)使用2024年度学校下拨的师资培训经费的培训项目须同时提交上述第四条第(四)项的3项材料。

 

联系人:王璇  陈柯帆

联系电话:61912668

 

 

                                 人事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