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2023年度师资培训经费已下拨至各院(部),为切实保障教师培训工作实效,现对师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做如下要求:
一、经费仅能用于报销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的专业培训,包括线上、线下、集中等培训形式,须在2024年6月20日前报销完毕。
二、各院(部)要严格把关培训的相关度以及培训的内容、质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情况发生。教师个人须向所在院(部)提交培训申请(附件1),写明培训目的、内容及预期效果、费用明细,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院(部)要做好相关培训情况的统计工作以及培训资料的存档工作,具体包括:
(1)院(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
(2)教师个人培训须提交培训申请、培训通知、培训总结、培训证书等相关资料。
(3)院(部)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须提交培训报告(须写明组织情况、教师参与情况及培训实效)、新闻稿、照片等相关资料。
四、此项工作今后常态化开展,请各院(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年度师资培训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等)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综合楼22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人事处将根据各院(部)师资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师资培训经费的拨付,对于存在审批不严、管理不严、材料缺失等情况的院(部)将减少或停止拨付师资培训经费。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61912668
附件1:郑州航院教职工个人培训申请表
附件2:院(部)培训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