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我校组织专家对参加业务实践的教师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优 秀:杨录强
合 格:董中超、余建国、张海伟、王静娅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纪委、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委61912612、人事处61912668
人事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