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院(部):
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20年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已启动,现将2020年该项目报名工作及选派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原则
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人选确定采取“个人申报、院(部)推荐、学校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流程开展,评审选派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学校人才队伍以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优先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统筹兼顾其他学科。
2.重点支持学校青年英才工程计划人选、学科教学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成员。
3.申请人员出国研修计划明确、切实可行,与依托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结合紧密,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取得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研修内容与本人所从事岗位工作相符,研修院校、学科或导师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各单位应按照《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29)及《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支持教师出国(境)研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5)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培养规划,对申请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以及专业基础、工作业绩、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研修计划等严格把关,通过单位综合评判向学校推荐,经人事处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对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进行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请各教学单位踊跃申报。
二、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主要有:
1、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人应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人应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4、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鉴于第一批由于疫情原因取消,申请人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博士后申请人博士毕业不能超过3年等相关要求,均可按照第一批要求(2020年4月1日)计算相应时间节点。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均按选派办法要求执行。
三、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在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主要包括:
1)《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报名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长期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份(附件3)、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三位专家须为相关专业教授职称且有过一年以上访学经历)(附件4)、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9)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等、
11)外方合作者简历、
12)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1)。
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开放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0-25日。我校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3、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11月份公布。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申请人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4、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5、联系人:岳婧雅,联系电话:61912668。邮箱:岳婧雅OA便签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报名统计表》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长期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5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支持教师出国(境)研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19]23号)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