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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0-27    点击:

全校各教学院(部):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en/article/l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选派渠道及申请受理办法

一)选派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俄方留学单位提交申请。

2.国内高校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高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统筹研究设计赴俄留学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申请人依托校际合作项目提交申请,单位提交推荐意见时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

3.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依托联盟在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统筹联盟中方高校选派学生学者 赴俄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课题研究。中俄各大学 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作为单独的受理机构,受理联盟内各中 方高校人员的申请。

4.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 家公派访问学者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二)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申请人须于10月20 - 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e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0月30日前上报人事处岳婧雅老师,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岳婧雅老师OA。联系电话:61912668。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人事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