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要求,我校张超、王峰玉、张珂三人符合申报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张超、王峰玉、张珂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1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纪委、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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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