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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5-04-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5〕88号)要求,现对我校2021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及2020年申请延期验收人员进行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马凌远、苗楠、王国东、魏晓刚、刘洁、杨鹏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请考核对象以PPT的形式进行不超过十分钟的考核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

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7份,A3纸打印骑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璐OA工作便签。

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一份,审原件留复印件,材料审核后,按《考核报告》中填写顺序排序并制作目录(请先不胶装,待上会后根据专家意见整理后再胶装上报)。

论文、著作等成果原则上要求为第一作者且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或高度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3.所有纸质材料装于档案袋中,并将《考核报告》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联 系 人:徐 璐

联系电话:0371-61912668

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4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东校区综合楼228室

         人事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