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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10-20    点击: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及《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3〕761号)的规定,现就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按照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切实把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优秀专家队伍,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推进增人数和得人心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坚持科学公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坚持社会认可,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不含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名额及方式

    我校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名额为共1各教学单位推荐指标为1人。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简表》(见附) 一式3份,所在教学单位须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同意推荐后加盖公章,并提交人选政治思想鉴定报告。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璐OA便签。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项目、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联 系 人:徐璐

    联系电话:61912668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综合楼228室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10月26日下班前将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简表》、装订成册的实证材料复印件及人选政治思想鉴定报告送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严格遵守报送时间。

人事处

2023年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