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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0月入选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10-1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现对2020年10月入选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2020年10月入选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36名入选基础支持计划及2名入选拔尖支持计划的教师,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因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退出者,满足条件可重新申请参加本次考核。

  考核内容对照《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的岗位职责要求,从教学任务、科研教研任务、其他职责三个方面考核要求予以考核,聘期考核时间为2020年10月-2023年9月,超出聘期考核时间的业绩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标准

(一)合格标准

  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要求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其他职责。

(二)优秀标准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认定为优秀:

  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要求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以及其他职责的所有内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验收考核优秀:

  1.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基础支持计划),或国家级重点项目(拔尖支持计划);

  2.拔尖支持计划入选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其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被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优秀者。

  本次考核科研业绩,要求所有业绩均为第一完成人(基础支持计划科研任务: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除外),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填写《郑州航院青年英才聘期考核表》,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实证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进行整理。表格填报时,只填写文件规定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职责和任务,不得填写与文件规定无关的教学和科研内容;且已经参与过各教学院(部)二级分配的科研业绩,不得填入表格。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填报数据不实的情况,一年内不予推荐申报职称和各类人才项目。

(二)各院(部)审核人员需要对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和是否已参与该院(部)二级分配进行确认并签字。

(三)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并给出初步评定的考核结果。

(四)各院(部)出具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基本情况,材料审核的真实性情况,考核专家组成员情况、考核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初步评定的考核结果。

四、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青年英才聘期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把关,对照实证材料及教务、科研等业务系统工作数据认真核对。

(二)各院(部)须召开学术委员会或考核专家小组会议,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严格对照考核条件,慎重给出初步评定的考核结论。

(三)各院(部)请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表》3份、实证材料(含博士学历证复印件)及学院考核报告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228。

 联系人:徐璐,联系电话:61912668。

人事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