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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09-2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入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校级教学名师或学校青年科研专项基金的专任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三、推荐名额及方式

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名额为共6名,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各教学单位推荐指标为2人。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评审简表 (附件2) 一式16份,所在教学单位须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同意推荐后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璐OA便签。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按照简表(附件2)填写顺序排序,装入档案袋递交。同时请携带原件审验。

3、校内评审通过的教师请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附件1),填写申请书、准备上报材料,具体情况评审会后另行通知。

人:徐璐

联系电话:61912668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综合楼228室

因教育厅安排的申报时间较为紧张,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附件2评审简表及装订成册的实证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审验)送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严格遵守报送时间。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