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以教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教学院(部)推荐指标1名。入选我校2020年9月批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拔尖支持计划的教师,可不占学院指标另推荐1人。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高校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四、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出候选人,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
3、单位将推荐报告与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学校评审推荐。
五、报送材料
1、学院出具推荐报告纸质 1 份,同时报word版。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个人信息情况、学术情况以及对个人对所在单位学术贡献情况。
2.《2023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简表》10份。
3、佐证材料 1 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 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4、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东校区综合楼228),报送材料的1-3项所有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璐OA便签。
联 系 人:徐璐
联系电话: 61912668
人事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