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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我校教师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2-11-29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教师函〔2022709 号)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播弘扬新时代师德楷模风范,推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风尚,中国教师博物馆向我校征集反映教书育人风范、蕴含师德教育功能的各类见证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育世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优秀教师代表。

  1. 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 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 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 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 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使用方式

中国教师博物馆将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上述证物,并按照国 家标准系统展出,充分挖掘师德教育功能,打造“民族文化记忆、 教育历史遗产、教师精神家园”。

四、收藏证明

中国教师博物馆鼓励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捐赠上述教育见证物,届时将出具收藏证明,并进行一定形式的回馈和答谢。

五、捐赠方式

请有意捐赠的相关教师,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于1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璐OA工作便签。

 

    人事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