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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才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5-13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纪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三、申报项目要求

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四、报送材料

(一)院部推荐报告。

(二)《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版至人事处徐璐OA便签。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原件审验。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成册。

(四)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推荐报告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请于202205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228室。

 

联 系 人:徐璐

联系电话:0371-61912667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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