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才项目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9月入选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徐璐   信息来源:人才    发布时间: 2021-10-1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现对20189月入选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20189月入选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教师,包括78名入选基础支持计划及21入选拔尖支持计划的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退出者,满足条件可重新申请参加本次考核。

考核内容对照《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的岗位职责要求,从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其他职责三个方面考核要求予以考核

二、考核标准

(一)合格标准

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要求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且由于疫情等原因导致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的第三条即其他职责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他职责由学院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考量评定。

(二)优秀标准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认定为优秀

完成《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修订)》(校人字[2020]25号)文件中要求教学任务、科研任务以及其他职责的所有内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验收考核优秀:

  1.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基础支持计划),或国家级重点项目(拔尖支持计划);

  2. 拔尖支持计划入选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其他业绩成果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被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优秀者。

    本次考核科研业绩要求所有业绩均为第一完成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填写《郑州航院青年英才聘期考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实证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装订。表格填报时,只填写文件规定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职责和任务,不得填写与文件规定无关的教学和科研内容;且已经参与过各教学院(部)二级分配的科研业绩,不得填入表格。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填报数据不实的情况,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推荐申报职称和各类科研、人才项目。

    (二)各院(部)审核人员需要对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和是否已参与该院(部)二级分配进行确认并签字对各院(部)审核人员审核不严格,造成考核表提交信息不真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通报。

    (三)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

    (四)各院(部)出具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基本情况,材料审核的真实性情况,考核专家组成员情况、考核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

    (五)各院(部)将《郑州航院青年英才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及考核报告上报学校,另一份考核表及实证材料由院部归档保存。

    四、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年度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严格把关,对照实证材料及教务、科研等业务系统工作数据认真核对。

    各院(部)须召开学术委员会或考核专家小组会议,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以及对其能否完成青年英才工程要求的结项业绩作出客观评价,严格对照考核条件,慎重给出考核结论。

    (二)《郑州航院青年英才期考核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所在院(部)留存归档,另两份上报学校;教师提交的实证材料由院部存档备查。

    (三)各院(部)请于2021年1028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表及考核报告送至综合楼22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徐璐OA便签。联系人:徐璐(工号010184),联系电话:61912667

     

    人事处

    2021年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