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才项目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19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1169号),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推荐对象和条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11日后出生);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四)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五)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七)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人。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豫人才〔20211号)精神,可在分配推荐名额外,多推荐1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后报送人事处。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2、实证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项目、论著、论文、奖励、专利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附目录;

4)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文档。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报送。

本次推荐工作时间安排较为紧张,各单位如有合适人选,请提前电话告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在2021423日前报送。

   

人:王璇

联系电话:0371-61912668

 

 

                              202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