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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入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或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业绩要求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三、推荐名额及方式

我校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名额为10名,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评审简表 (附件2) 一式25份,所在教学单位须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同意推荐后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璇OA便签。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按照简表(附件2)填写顺序排序,装入档案袋递交。同时请携带原件审验。

3、校内评审通过的教师请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附件1),填写申请书、准备上报材料,具体情况评审会后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璇

联系电话:61912668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综合楼228

 

请各教学单位于715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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