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后备人才,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试行)》(校政字[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第二批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 基础支持计划
2019年3月1日之后进校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无须申报和填写材料,直接纳入基础支持计划,符合拔尖支持计划选拔条件的可按要求申报拔尖支持计划。
学校鼓励2018年1月1日之前进校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加入基础支持计划,有意愿的教师须向所在院(部)提交申请并填写申报材料。
(二) 拔尖支持计划
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全职在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学校改革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的学科领域和符合学校发展要求且优势明显的前沿新兴学科领域人才优先支持,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具体业绩条件见《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试行)》(附件1),科研业绩要求为2016年9月之后取得的成果。
二、 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自己研究领域和方向,向所在院(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两份
2.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表中所列举的所有业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其他反映学术水平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院(部)评审
相关院(部)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及能力进行评议,并提交本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须在院(部)网站首页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
(三)学校聘任
院(部)评审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审核,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由人事处组织签订聘任协议。
三、 报送材料
1.《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申请表》一份
2.《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汇总表》一份
3. 院(部)评审报告
4. 2019年3月1日之后进校的博士名单
各院(部)于9月24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材料报人事处(东校区综合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璇OA工作便签。另一份《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申请表》及教师提交的实证材料由院(部)存档备查。
四、 工作要求
申报者个人及院(部)要认真学习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文件及通知要求,个人提交真实信息及材料,院(部)认真组织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开展评选,做好公示工作。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政策理解疑问,请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纪委61912612、人事处61912668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试行)》(学校OA系统下载)
附件2:《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申请表》
附件3:《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