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资格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18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1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我校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面试合格人员结果公示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七)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20201116-1123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网站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

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我校教师须于1123日前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可在郑州市三所指定医院中任选其一进行体检。

体检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最佳体检时间为上午8:00前,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教育厅不予认可。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完成体检。

(三)报送材料

1.电子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考生学科(专业)的归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统一填写《公示名单》(附件3)《花名册》(附近4),于1123日前发送至人事处岳婧雅OA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名单》和《花名册》均须按照面试合格人员、免试人员分别填写。其中“申请任教学科”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附件8)填写,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

通过面试人员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同时与面试合格人员结果公示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以及网上申报的学科一致。免试人员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学位证上的所学专业以及网上申报的学科一致。

2.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统一于1123日前报送纸质材料,未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人员不予公示。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根据申请类别按照《报送材料清单》(附件7)整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教学单位对照《公示名单》及《花名册》人员,认真审核申请人员个人材料,建立一人一档(原件和复印件分两个档案袋,参加面试人员只需提供已提交材料的原件袋即可,并补充聘用合同、人事关系隶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5,档案标号不要填写),逐项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根据要求,申请人原件及复印件将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复审,复审无误,原件由学校带回并退还至申请人。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一整理报送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递交材料。

2.请各教学单位及申请教师严格按照网申、体检、电子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受上级有关政策影响,逾期无法补充申报。

3.未参加我校新教师岗位培训及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省培/国培示范性项目的专任/兼任教师不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4.各单位负责人及申请教师请于1119日前加入微信群(二维码见通知下方),后续有关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联系人:岳婧雅

联系电话:61912668

 

                               人事处

                               20201118